【上訴候判】涉小路出大路撞車 黎青龍不小心駕駛罪成上訴候判
撰文: 林育慧
發布時間: 2024/05/07 11:50
最後更新: 2024/05/07 12:26
肝病專家、港大醫學院榮休教授黎青龍涉駕駛私家車,於小路出大路時疑未於讓線停下,與另1輛私家車相撞,被票控不小心駕駛罪,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,罰款2,000元。黎不服定罪提出上訴,指黎的車輛已駛出讓線範圍,並有足夠及合理距離,裁判官卻錯誤地基於碰撞作為不小心駕駛的定罪基礎。暫委法官聽取陳詞後,押後頒布書面判決。
上訴人黎青龍(75歲),被控於2021年5月31日上午約10時,在白筆山道(西行)與紅山道交界,不小心駕駛1輛私家車。
上訴一方指,事發時黎已駛出讓線,與即將駛至的私家車相距57米,已有足夠及合理距離,合理駕駛者均看到大家的存在。暫委法官看過行車紀錄儀片段後,指對方車輛沒有減速及響號。上訴方確認對方沒有減速,且就超速被票控。
上訴方續指,黎當時已駛出讓線進入駕駛領域,而原審裁判官只依賴碰撞作為不小心駕駛之推論,只著重於上訴人應於讓線停下來,上訴方認為優先權並非如原審裁判官所言。
暫委裁判官聽取陳詞後,押後頒布書面判決。
原審裁判官裁決時指,黎於案發時應停在虛線前讓對方先駛過,裁判官指當時兩車相距10米,黎仍從小路駛出大路,認為他當時沒有留意路面行車路況,考慮其約55年沒有任何交通定罪紀錄,判罰款2,0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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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育慧